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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我市的全国、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

  12至13日,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、省人大代表就我市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情况进行专题视察。

  视察活动由省人大代表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锡文带队。省人大代表、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,省人大代表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冰,省人大代表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、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方潮贵参加视察活动。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谢烈鹏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锦成陪同视察。

  本次视察活动采取分组实地视察、听取政府汇报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。代表们先后视察了市帘艺总厂和开发区市宝妮珠饰公司、卜蜂莲花购物商场和广东伟业陶瓷公司。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,我市从讲政治、促和谐、保稳定的高度出发,认真贯彻实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。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4150家,涉及职工13.8万人,为5740名劳动者追回被欠薪金668.2万元,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5400份,有力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至十月底,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。5%。

  代表们对我市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工作给与充分肯定,认为尽管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还不到一年,但我市领导重视、责任明确、措施得力、效果明显。各级政府在第一时间部署落实;劳动保障、总工会等部门行动迅速,调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用工、使用规范合同文本、提高合同签定率;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作用,妥善处理劳资矛盾,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。

  针对视察中发现的劳动合同签定率参差不齐、企业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仍不够规范等问题,代表们建议,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,提高广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自觉执行法律法规的意识;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,充分发挥工会、行业协会和法院等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中的作用;要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服务,加强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;抓紧研究分析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 ,密切关注劳动争议的新变化,采取应对措施,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代表们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把我省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条例或规定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,并结合我省实际,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事项进行进一步细化,促进《劳动合同法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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