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昨天上午,省委中心组举行第四十二期“广东学习论坛”报告会,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、《物权法》起草专家组负责人江平教授作了“制定和实施《物权法》的若干问题”的专题报告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省委书记张德江出席了报告会,报告会由省委副书记刘玉浦主持。
江平在报告中指出,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,明确了国家、集体、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及对物权的保护。他认为,物权法是在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则要求下制定的,目的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着力形成更加公平,更加开放的市场经济秩序,为内资和外资、国企和私企以及城乡平等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。他强调,要正确理解物权法和现行法律、物权法和其他财产法以及物权与公权的关系,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,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
他认为,物权法明确了物权的取得、流通和保护。通过实行不动产登记和财产所有权区分,明确了产权归属;通过确定土地用益关系和扩大担保范围,规范了财产流通;通过制定合理补偿标准、扩大村民民主权利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等举措,分别对私有财产、集体所有财产和国有财产予以严格保护。
刘玉浦在主持报告时指出,制定和实施《物权法》,对于激发社会活力,维护群众利益、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。他要求,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实施物权法,正确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来处理和协调土地征用、房屋拆迁和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利益关系,不断提高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,不断增强解决社会矛盾、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。
省委中心组成员,省人大、省政协其他领导同志,省军区党委常委,省法院院长,省检察院检察长,省武警总队军政主官,省委各部委、省直各单位、省各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共300人参加了报告会。 司尔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