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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一项收费制度即将取消的消息让广大个体经营者高兴不已。那就是财政部、发改委、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。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档主的经营负担今后将大大减轻。 黄先生在市区一个集贸市场卖粿条已经六年了,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今年8月6日的广东省行政管理收费统一票据,算了一笔账。 黄先生:反正一张票据来收100元,市场管理费我们每月又交100元,这个地方每年还要还1800元租金,相当一个月要400元左右,属市场、物业总站收去的。 其实,黄先生向市场租的摊档也不过三四平方米,这些年,原料上涨,成本增加,老百姓量入为出,加上各项行政收费,都让黄先生承受了不小的经营压力。 黄先生:负担肯定重,我们卖粿条5毛、1元要卖多少才能抵销每天交的钱,18'15能够尽量降低收费让我们能较好经营。 与黄先生有同感的当然是广大的个体经营者,大伙都对国家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表示欢迎。 个体工商户:对开店的人个个能减轻负担,都满意。 集贸市场档主:变成我们的纯利润,一年多赚1800元。 集贸市场档主:如果各个部门都减少收费,东西就能卖便宜。 个体工商户:政府这样做好,为平民百姓着想。 个体工商户:收费以后要越来越少就好。 据了解,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,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,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,至今已征收了26年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,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,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。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,不仅惠及社会民生,也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,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。 |